BB贝博艾弗森官网专利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强我校的专利管理,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鼓励师生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专利管理工作的任务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保护我校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使学校科技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全校师生员工都应自觉遵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同时要维护我校专利权不受侵犯。
第二章 专利权的归属
第三条 根据“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职务发明: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离休、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场地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技术基础等其他条件,以及利用本单位的名义筹集或获得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产地等条件所做出的有关发明创造。
第四条 我校师生员工(包括临时在我校工作的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学校,专利权人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批准后专利权归学校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职务发明作为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批准后的职务发明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使用许可和转让。利用我校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校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申请评估后,学校决定不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可与发明人订立书面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允许发明人自行申请专利。
第五条 我校与外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或在接受外单位或个人委托的工作任务中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任务的单位,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
第三章 专利的申报
第六条 任何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人应对申请项目进行详细的文献检索,就其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做出判断,并对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做预测分析。
第七条 申请专利的项目,应由发明人填写《BB贝博艾弗森官网专利申请登记表》,并填写《专利技术交底书》,由发明人提交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具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校科技处备案。
第八条 以学校名义申请的专利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申请的专利,由学校签发《专利代理委托书》,并由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书上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到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委托代理申报专利手续。专利代理人在委托书授权范围内代理申请专利的有关事务。专利代理委托书应在签订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扫描件交至科技处备案。
第九条 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专利,需填写《BB贝博艾弗森官网专利申请登记表》在科技处备案,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申请的专利,由申请人本人与代理机构签订《专利代理委托书》,权责自负。专利代理委托书应在签订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扫描件交至科技处备案。
第十条 发明人应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的整套申请文件复印件报送科技处登记存档;专利申请撤回或被驳回的,应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有关决定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该通知书复印件报送科技处存档;专利获得授权,应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有关决定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授权文件及专利电子证书及复印件报送科技处存档。
第十一条 凡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为确保其新颖性,申请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发明内容公开于众,科技成果鉴定或发表论文应在办理专利申请后进行。凡准备申请国外专利的,应首先申请中国专利,在申请中国专利后一年内申请国外专利。
第十二条 未经登记备案申请授权的专利在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奖励评优等评定中不予认定。
第四章 申请专利费用
第十三条 发明人申报专利,应按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规定,按时交纳申请费、审查费及年费等;
第十四条 校科技处设立专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务发明专利的申请、保护等项目开支。专利基金来源于学校科研预算经费、专利许可实施的效益分配、技术贸易及其他收入等,专利基金的使用与预决算,由校科技处负责编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为发明专利承担申请费和自授权年起3年内的年费,资助期满后相关费用由发明人自付;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类专利的申请费和年费由发明人自付。各发明人应主动积极推动专利的实施与转化,专利许可实施后所产生的收益应先将发明人垫付的专利申请费和年费支付后再进行分配。
第十六条 在完成各类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专利,以上费用可从项目经费中支出。项目结题后以及无项目支撑的职务发明,发明专利的以上费用由专利基金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由发明人自付。
第五章 专利实施与转让
第十七条 为使专利成果能及时转化或实施,对我校持有的专利技术,发明人应在获得专利授权的一个月内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等级专利信息,同时发明人(设计人)、专利研究单位应积极联系用户,提供专利实施的可行性报告;对重大的专利技术,应及时制定开发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科技处。
第十八条 我校教师实施他人的专利技术或向外单位转让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并在科技处备案。相关工作流程和权益参照《BB贝博艾弗森官网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和转化办法》。
第十九条 专利转让、实施等合同,要明确专利的名称、实施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及支付时间、保密、后续开发、违约责任和仲裁等主要条款,对价款较大的合同要办理合同登记和必要的公证。
第二十条 专利许可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由科技处协助发明人向上级有关专利管理机关和国家专利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 我校职务发明专利权的放弃,在期满前请求提前终止的,或专利授权三年后尚未转让的,由发明人(设计人)在缴纳下年度专利年费的前三个月,递交书面报告,提出弃权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是否同意弃权意见,并填写《BB贝博艾弗森官网专利权放弃申报表》,经科技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放弃职务发明专利权。
第二十二条 专利的侵权纠纷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学校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管理办法不一致,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